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04   点击数:

省属各高校:

根据前段时间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督查组和教育部第四督查组抽查结果看,甘肃绝大多数高校对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领导组织有力,制度健全并落实严格。但有少数高校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现就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各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二、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要建立购置管理的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对废弃实验室处理的审批、监管力度。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各校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五、进一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各校要以此次国务院安委会、教育部督查为契机,要组织“回头看”,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工作仔细梳理、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和规章制度。在管理好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的同时,还要加强学校图书馆、食堂、宿舍、办公室、集体活动场所等重要敏感部位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要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第四季度,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省属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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