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继续贯彻落实《天水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维护我院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保障教学、实习生产、行政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我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特签订学院内部安全防范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目标及安全责任人责任
(一)安全防范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法规。治安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必须将上述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目标。与教学、科研、实习生产、行政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治安防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内部安全。
2、加强法制教育。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加强法制和“四防”(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灾害事故)宣传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或减少师生员工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杜绝玩忽职守现象。
(二)安全责任人责任
1、加强对教学、科研、实习生产的各类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加强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2、抓好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健全兼职消防组织,制定落实本部门灭火应急措施,所有师生员工都要熟知消防知识,能掌握使用一般消防灭火器材,提高防火自救自灭能力。
3、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从严把牢“四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关,做到有火不离人,人走火灭,人走电关、人走气停、人走油不滴,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危险品管理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做到定人定责,杜绝火灾和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执行生产安全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对机床、电气、锅炉、焊接、和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上岗,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各部门负责落实所在楼层(包括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6、及时掌握和处理师生员工中的一般纠纷和治安问题,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各部门聘用外来人员必须经学院人事处批准,并持公安部门发放的临时居住证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聘用。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8、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种茶话会、卡拉OK、舞会、体育比赛和开设的饮食店要落实安全措施,设立安全员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防止盗窃、斗殴、打架事件的发生。
9、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防毒,防黄、反邪教思想安全教育工作。
10、经常排查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涉及治安、政治稳定的信息,并将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要做到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漏报、瞒报。主动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11、积极协助、配合保卫处查处治安案件。对发生的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12、积极承办、参加学院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
二、本治安责任书签约后即生效,部门治安责任优劣进部门年终考核。
三、上述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不受部门领导人变动而影响,如有变动前任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后任领导自然接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学院安全责任人: 部门治安责任人:
二O一二年 月 日 二O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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