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周边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保卫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05   点击数:

通过几年的平安校园建设和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学院教学环境有了长足进展,周边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师生的安全意识也逐步提高,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学院内部及周边仍然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部位,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按照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教安全[2013]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健康的发展,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院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查摸底学院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学院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学院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使学院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院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保持和巩固平安校园、文明单位成果,为学院建设省级示范性学院打好基础。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院及周边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组 长: 李宗义

常务副组长: 张 炯

副 组 长:王芳弟 赵彦军 坚葆林 李自勇 张德龙 毛文辉 霍五堂

成 员: 谢旭斌 熊庆国 米保全 黄建明 毕明明 徐德辉 栾 伟 逯广义 奚育宏 张晓涛 王延福 闫全民 张庆华 王泽荫 曹文煜 焦太安 孙永忠 李春霞 郭爱农 陈怀宝 杨旗琦 姜毅龙 杜建霞 王玉杰 张义民 廖天滨 刘利春 杨 俊 杨 龙 周小宝 吕新成 吕建平 王晓东 王晓军 郭建明 王会平 汪存义 董建民 王有顺 朱七二 马文斌 闫坤伦 赵典凯 武承文 马 政

二、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责任情况

1、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各系、部、处(室)及各岗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各系、部、处(室)对本部门使用的各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使用维护情况,师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建立台账,制定预案和整治方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刻联系学院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安全专项工作整治办公室,统一解决。

3、内部安全管理情况。学院食堂、公寓、实验室、图书馆、门卫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学院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情况,各系要对学生团体、协会及政治、宗教信仰等情况统计摸底。

4、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进课堂,课时、教材、师资、资金“四落实”的情况。

5、安全应急演练情况。学院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6、学院饮食安全情况。食堂饭菜价格稳定情况与稳定措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采取的措施和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7、综治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平安校园”建设情况,学院及周边整治情况,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情况,学院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8、其他有关学院安全的情况。

三、综合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

按照各系、部、处(室)全面自查自改,学院统一组织全面排查整改的方式进行。

1、各系、部、处(室)自查自整各系、部、处(室)要按照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学院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对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分类采取相应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情况,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院统一组织检查整改在各系、部、处(室)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令立即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完不成整改任务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与上报在全面完成学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总结工作,上报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组的全面检查。

四、活动时间安排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我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5月,下发通知安排,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5-9月,各系部、处、室自查自改阶段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11月,学院联动各部门分类整治阶段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11-12月,全面检查整改情况和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亲自通知和检查,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委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要通过层层鉴定目标责任上,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人。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方案把此项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和预案,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组。

2、突出重点,检查全面。各系、部、处(室)要重点检查安全薄弱环节,对涉及安全的方方面面工作都要进行检查,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制,落实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系、部、处(室),尤其是学生处和院团委,要利用黑板报、内部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召开宣传动员大会,要人人参与、人人皆知,以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举报受理监督机制,学院举报受理电话为保卫处办公室电话。

4、统筹安排,积极整改。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积极整改,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各类隐患,落实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5、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系、部、处(室)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工作中的经验,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每月2日前将上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院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12月初将此项工作的全面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学院将根据全面考核情况总结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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